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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核实医学部公用房使用情况和计算定额面积的通知
【日期:2015-03-20】     【关闭】 【打印

医学部各单位:

按照学校2015年工作要求,从今年开始实施公用房资源有偿使用管理。由于去年学校对部分学院和机构进行了调整,为使各单位的公用房数据能更加真实、严谨的反映各单位的公用房实际情况,以及依据《南昌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南大资字[2015]3号)计算各单位公用房定额面积,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核实各单位公用房实际使用情况

1、各单位填报公用房使用情况明细表,核对房屋用途(3月20日—4月10日)。资产管理处提供2014年资产清查时各二级单位公用房使用情况明细表及平面图,供各单位核对。各单位可直接将2014年资产清查时的相关数据复制到《南昌大学二级单位现有公用房使用情况明细表》(见附表一)上进行核对更正,“房屋用途分类”在表中选择。

2、现场核实(4月11日—5月31日)。资产办将安排人员到各单位逐一核实房间数量、面积和用途。

3、学校审核,公示数据(6月1日—6月15日)。资产管理处汇总全校公用房使用情况,报学校国资委审核,并在OA网公示。

二、关于计算各单位公用房定额面积

1、各单位测算(3月20日—4月10日)。根据《南昌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规定,各单位测算本单位公用房定额面积,填报《二级单位公用房定额面积计算表》(见附表二),特殊情况请附说明。

2、医学部核实、公示(4月11日—5月31日)。资产办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核定数据核实各单位公用房定额面积,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医学部各单位用房按“学院与科研单位用房”填报,统一由医学部资产办汇总上报。

2、各单位应确保本单位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没有遗漏,否则将影响下一步本单位公用房使用权确认工作。如房屋用途已做规划调整,请另附说明或备注,填表时按截止到3月底的实际用途填报。

3、学校将开展行政办公用房清理和闲置、违规用房查处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此次面积核算工作对超标办公用房、闲置、违规用房进行清查和整改。各单位的闲置用房请及时退回学校,按《南昌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第23条规定,使用单位主动向学校退回多余用房,三年内按交回面积的30%奖励定额面积。

4、各单位公用房平面图可登录“南昌大学房产管理信息系统”(http://222.204.43.171:85/)查询。

5、由于此次公用房面积核算工作任务较重,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员认真核算,并给予理解和大力支持。各单位4月10日前必须完成本单位附表一和二的上报工作,上报时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通过OA网发至资产办彭大勇,联系电话:8361061,办公室:东湖校区办公楼402房间。

特此通知。

附表1:南昌大学二级单位现有公用房使用情况明细表.xls



附表2:南昌大学二级单位公用房定额面积计算表.xls



附件3:2014年资产清查时各单位房产调查表.zip


                                      医学部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