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关于申报2026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来源:通知公告浏览:

医学各有关单位:

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2026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已正式发布。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青年项目A类(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主要支持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青年项目A类或国家青年项目B类项目资助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学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二)青年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主要在上年度已综合绩效评价通过的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部分完成质量较高的优秀项目给予持续支持,通过开展深入研究力争取得突破性成果。

(三)青年项目C类(原青年基金项目)

主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

(四)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中青年科学家,自主组建和带领研究团队,围绕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布局的前瞻性、战略性发展方向,及我省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部署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基础研究优秀中青年研究团队。

(五)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六)重点项目

主要支持有较强科研基础和研究实力的优秀科研人员,针对已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职在岗人员(含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证的外国籍专家)。项目依托单位须为在省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申报人应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申报人应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3.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青年项目C类除外)。

4.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含)。

5.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有关要求

1.当年有主持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不得作为申报人再申报该类型项目(如有面上项目在研,则不得作为申报人再申报面上项目)。

2.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3.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4.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率超过50%),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国家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单位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6.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7.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8.符合青年项目C类、重点项目、青年项目A类项目等直接支持要求的,可以选择对应直接支持项目类型进行申报。

三、各类型项目申报条件、支持强度、执行年限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四、限额推荐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各单位限额推荐指标数南昌大学484项)重点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A类数的总和不超过单位指标数的35%,如超过学校限制申报数量时,科技处将聘请专家组做出评议。青年项目B类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报不受推荐指标限制。

五、项目申报方式和时间

项目申报继续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请项目申请人于2026年1月 23日—2026年2月22日23:59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jiangxi.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账号密码与原“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一致,如遇登录不上问题可通过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后再登录。(新申请项目的申报人致电科研与研究生办石萍老师索取登陆帐号和密码;原有的申报账号和密码可继续使用),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科技处将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

(一)本次学校评审将采取线上评审方式,请申报人下载好个人已提交的项目申报书PDF版本(无需审核,待二级单位审核状态即可下载)(命名方式为:XX领域-XX类型-项目名称,如“医药与卫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同时填写项目重复申报自查表及承诺书(附件 4)以及个人政审材料(附件 5),统一提交至本学院科研秘书。

(二)科研秘书收集好申报人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根据不同领域分成不同打包文件,打包文件命名方式为:XX领域(共多少项)XX学院;同时提交本学院的“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师德师风审查函(附件6)电子版于2026年2月23日下午15:00前发送至科研与研究生办石萍老师邮箱(shiping@ncu.edu.cn);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于2026 年 2 月 27 日、28 日提交至医学院前湖校区学5栋316室。

注:请大家严格按照命名方式进行命名,否则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及相关节点及时提交材料,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后续申报过程。

联系人:石萍   电话:86361756   13870603333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项目重复申报自查表及承诺书.docx

 附件5:政审材料模板(个人填写、党委盖章).doc

 附件6:师德师风审查函(学院汇总).doc


                                           医学科研与研究生办

                                            20261月26


//科研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