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关于202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与2025年度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0来源:通知公告浏览: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进一步做好医学(含附属医院)202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根据国家基金委和学校相关通告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医学实际,现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5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63月1日开始,校内截止时间为20263月10日23:59截止后由学校和医学统一开展线上形式审查。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6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7.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8.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9.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10.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1.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12.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提前填写《新增申请人员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单位汇总后2026年1月31日前发送至我办宋福香老师(邮箱:songfuxiang@ncu.edu.cn),便于申请开户。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可使用原有账号登录,无需重新开通。

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各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扭转“重申请、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同时务必做好申请人资格和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认真审核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职称和博士(生)等相关重要信息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时务必认真核实个人信息。项目组成员表中,每个成员均正确表述依托单位名称如只能填写到“南昌大学”,不能填写到如“南昌大学※※附属医院”)。

3.指南》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暂时还未公布,公布后我们也将再次转发给大家,撰写申请书前也请再次仔细浏览阅读

4.南昌大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3月10日23:59我办将组织人力在系统中对申请项目作形式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时向申请人所在单位反馈。

5.系统中申报后,为了便于各单位作进一步更加细致的形式审查,减少申请不予受理率,建议申请人先不要在线提交,将纸质申请材料草稿版、自查表(后期会下发)于3月1日前交至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再系统提交,这样可以减少退回数量,提高工作效率。

二、项目结题

(一)校内结题工作安排

1、财务决算预审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1) 校内财务决算预审核时间及流程已在2026年1月4号的《南昌大学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财务决算预审核事项的通知》中发布,请参照《通知》执行。

2)项目负责人做完财务预决算工作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已预审后的决算数额正式填写《决算表》,并于2026年2月10日16时之前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填写并提交“结题报告”。

特别提示:考虑到今年过年晚,年后基金委复班时间晚,所以希望大家在做完财务决算预审后尽快提交结题报告,以便基金委年前审核,不耽误年后纸质版提交。

2.财务决算正式审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2月27日开始可将结题报告正式版本(通过基金委审核的版本)的结题报告一份、已预审核的《决算表》一份交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由科研管理人员收齐后以学院(附属医院)为单位,于2026年2月28日开始交至计划财务处集中审核,财务处审核完毕后由财务处移交审计处审核。

计财处和审计处审核完毕后,由审计处于2026年3月5日17时前统一将结题报告报移送至科技处134办公室。

特别提示: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最后打印正式版本的结题报告。

(二)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包干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资产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项目决算,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严格按照决算日期(以12月31日为决算截止日,项目指南明确规定其他截止日的除外)填报支出金额,在决算日之后发生的支出填报在结余资金部分,不得出现决算数据与账目支出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且转拨资金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获批准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4.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AR平台)。

5.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6.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项目进展报告提交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2026年1月15日上午12点前提交;依托单位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成果报告,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三)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中论文、著作、专利等研究成果的署名、排序和贡献应真实、准确。

(四)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五)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联系人:

医学科研与研究生办:石萍86361756、13870603333

                     宋福香86361756、15070712627

学校科学技术处:李艺83968498、18870028859

学校计划财务处:周佳83968177、15180169520

         附件:新增申请人员信息表.xls


江西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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