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30来源:通知公告浏览:

关单位、老师:

为进一步做好南昌大学2026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基金委员会相关通知要求以及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20261月15日下发的《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关于202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与2025年度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书提交时间

南昌大学申报截止时间为校内截止时间20263月10日2359分截止后由各学院及附属医院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开展多轮线上形式审查。

二、形式审查、科研诚信审核、政审相关要求

1.请各申请人根据《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202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学部不予资助范围汇总》对各自申报书进行自查。

2.请申请人及申请人所在学院(附属医院)仔细对照《附件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及重复情况自查表》进行核查:

1)申请人签字、同时提供用于申报项目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待查;

2)申报人所在学院(附属医院)教授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身份证件核实其身份信息并对项目重复情况进行复核;

3)申报人所在学院(附属医院)根据申报人提供的身份证件核实其身份信息并对项目重复情况进行复核。

3.各学院组织完成对申报人的政审工作,由学院收齐《附件4:XXX政治审查材料》,汇总《附件5:师德师风审查函》。

注意:在申报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做了政审的人员此次无需重复提交政审材料。

三、材料提交

1.无需提交纸质申请书;

2.附件1和附件2用于自查,无需提交纸质版;

3.请申报人于2026年3月11日12时之前将《附件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及重复情况自查表》《附件4:XXX政治审查材料》交给本学院(附属医院)科研秘书;

4.请各附属医院科研秘书于2026年3月17日下午17时前将本单位纸质版附件3(申报人签字、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均需完成)交到医学院前湖校区学5栋316室。

5.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纸质版附件3(要求同上)、附件4以及附件5交至医学院前湖校区学5栋316室,同时将汇总的“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石萍老师邮箱(shiping@ncu.edu.cn)。

联系人:石萍  86361756   13870603333


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xlsx 

附件2:202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学部不予资助范围汇总.docx 

附件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及项目重复自查表.docx

附件4:政审材料模板(个人填写、党委盖章).doc 

附件5:师德师风审查函(学院汇总).doc


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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