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014)及非直属附属医院(036)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调剂原则
凡调剂生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取得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2026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专业代码为1051)只接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对于本科阶段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专业学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到允许报考的二级学科专业(详见招生简章说明);
3、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为1002和1051)且初试考试科目三为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考生;
4、申请调剂考生只能填写一个专业(调剂内科学或外科学的考生需选择到具体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无效报名;
5、对申请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内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调剂该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剔除不合格考生,包括填报多志愿考生、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等)的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初试统考科目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初试业务课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决出排序),按照各专业调剂比例确定调剂成功考生名单。如遇考生不按要求确认或调剂成功后放弃,将视情况补充调剂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一般不予提前解锁,请考生慎重填报。锁定期间考生不能更改调剂志愿,锁定解除后考生可更改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其他高校,其信息将自动从我校调剂系统库中剔除。在各招生单位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将不能参加我校调剂复试。
二、调剂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类型 | 调剂计划 | 招生单位(含一志愿考生) | 调剂比例 |
100201 | 内科学 | 01 | 心血管病 | 学术型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2、第二临床医学院-8、附属赣州医院-1 | 1:3 |
100201 | 内科学 | 02 | 血液 | 学术型 | 5 | 第一临床医学院-3、第二临床医学院-2 | 1:2 |
100201 | 内科学 | 05 | 内分泌与代谢病 | 学术型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3、第二临床医学院-2 | 1:4 |
100201 | 内科学 | 06 | 肾病 | 学术型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1、第二临床医学院-1 | 1:3 |
100201 | 内科学 | 07 | 传染病 | 学术型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1、第二临床医学院-1 | 1:3 |
100201 | 内科学 | 08 | 风湿免疫病 | 学术型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1、第二临床医学院-1 | 1:3 |
100202 | 儿科学 | 学术型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1、第二临床医学院-1 | 1:3 | ||
100203 | 老年医学 | 学术型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1、第二临床医学院-1 | 1:4 | ||
100204 | 神经病学 | 学术型 | 4 | 第一临床医学院-5、第二临床医学院-2、江西省人民医院-3 | 1:3 |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学术型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2、第二临床医学院-1 | 1:4 | ||
100210 | 外科学 | 01 | 普外 | 学术型 | 8 | 第一临床医学院-4、第二临床医学院-9 | 1:2 |
100210 | 外科学 | 02 | 骨外 | 学术型 | 3 | 第一临床医学院-1、第二临床医学院-2、康复学院-2 | 1:3 |
100210 | 外科学 | 03 | 泌尿外 | 学术型 | 4 | 第一临床医学院-2、第二临床医学院-2 | 1:3 |
100210 | 外科学 | 04 | 胸外 | 学术型 | 3 | 第一临床医学院-3、第二临床医学院-1 | 1:3 |
100210 | 外科学 | 05 | 心脏大血管外科 | 学术型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1、第二临床医学院-2 | 1:3 |
100210 | 外科学 | 06 | 神外 | 学术型 | 6 | 第一临床医学院-2、第二临床医学院-6、江西省人民医院-1、附属赣州医院-1 | 1:2 |
100210 | 外科学 | 07 | 整形 | 学术型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1、第二临床医学院-1 | 1:3 |
100210 | 外科学 | 08 | 烧伤 | 学术型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1 | 1:4 |
100211 | 妇产科学 | 学术型 | 7 | 第一临床医学院-1、第二临床医学院-1、江西省妇幼保健院-4、复旦大学中山医院吴淞医院-1 | 1:2 | ||
100212 | 眼科学 | 学术型 | 4 | 第一临床医学院-1、第二临床医学院-1、眼视光学院-5 | 1:3 | ||
100213 | 耳鼻咽喉科学 | 学术型 | 2 | 第一临床医学院-1、第二临床医学院-2 | 1:3 | ||
100214 | 肿瘤学 | 学术型 | 3 | 第一临床医学院-4、第二临床医学院-2、康复学院-2、江西省肿瘤医院-1 | 1:3 | ||
100216 | 运动医学 | 学术型 | 1 | 第二临床医学院-1 | 1:4 | ||
100217 | 麻醉学 | 学术型 | 3 | 第一临床医学院-3、第二临床医学院-2 | 1:3 | ||
1002Z6 | 精准医学 | 学术型 | 6 | 第一临床医学院-6、第二临床医学院-1 | 1:2 | ||
1002Z7 | 输血医学 | 学术型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1 | 1:4 | ||
1002Z8 | 健康管理医学 | 学术型 | 3 | 第一临床医学院-2、第二临床医学院-1 | 1:3 | ||
105102 | 儿科学 | 专业型 | 1 | 江西省儿童医院-10、江西省妇幼保健院-4、附属赣州医院-1、宜春市人民医院-1 | 1:4 |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专业型 | 2 | 附属皮肤病院-3 | 1:3 | ||
105112 | 儿外科学 | 专业型 | 2 | 江西省儿童医院-5 | 1:3 | ||
105115 | 妇产科学 | 专业型 | 4 | 江西省人民医院-1、江西省妇幼保健院-21、江西省肿瘤医院-1、南昌市第一医院-3、附属赣州医院-1 | 1:3 | ||
105119 | 临床病理 | 专业型 | 1 | 江西省人民医院-1、江西省妇幼保健院-2、附属赣州医院-1 | 1:4 | ||
105125 | 核医学 | 专业型 | 1 | 江西省人民医院-1、江西省肿瘤医院-2 | 1:4 | ||
105126 | 医学遗传学 | 专业型 | 4 |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4 | 1:3 |
三、调剂流程
1、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于4月8日00:00-12: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我院专业志愿。
3、学院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考生调剂意愿、考生学术水平等综合考虑并择优遴选确定调剂生源复试名单,再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4、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则为有效,逾期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复试报到程序
(一)现场报到
考生持相关证件在4月10日(周五)上午8:00-9:00到南昌大学东湖校区(八一大道461号)研究生教学楼101、102教室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基本材料
(1)与报考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初试准考证;
(3)《南昌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需审查盖章);
(4)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升本考生还需提供录取名册(复印件上需盖有红章);
(6)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及成绩证明;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7)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考C类考生应提交相应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专项材料及加分材料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请通过研招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下载并打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3)享受加分或免试政策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三)发放复试准考证等
经确认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纳复试费,将发放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卡。
五、复试流程
(一)复试形式
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
(二)复试时间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4月10日(周五)8:00-9:00 | 临床医学(1002)学术型硕士、非直属附属医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 | 东湖校区研究生教学楼101、102教室 |
4月10日(周五) 10:00-18:00 | 面试 | 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复试点通知到每一位考生(请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
4月11日(周六) 9:00-11:30 | 临床医学(1002)学术型硕士、医学技术(1058)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笔试 | 东湖校区研究生教学楼401、402教室 |
4月11日(周六) 8:00-12:00 |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临床技能考核 | 非手术专业在南昌市第一医院考核,东湖区象山北路128号南昌市第一医院(南院)培训楼 手术专业在江西省人民医院考核,东湖区爱国路152号江西省人民医院住培楼(药学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4月11日(周六) 14:00-18:00 |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 东湖校区研究生教学楼 |
4月11日(周六) 14:00-18:00 | 同等学力加试 | 东湖校区研究生教学楼401教室 |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笔试(1002专业)/临床技能考核(1051专业)和面试三个环节。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
1、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每位考生口试时间5分钟,在随机抽取话题后,进行话题准备、英文自我介绍、话题陈述以及问题简答。
2、专业笔试:专业课,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5小时,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命题依据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指定的参考书。
3、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国际通行的客观结构化临床考核(OSCE)方式。具体要求可查阅江西医学院官网《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2026年临床医学(1051)专业学位硕士复试临床技能考核方案》。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
5、面试: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知识、专业外语、专业技能和外围知识如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特别注重加强考生思想品德方面的考核。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体检
体检地点为东湖校医院医技楼一楼(八一大道461号),体检费90元,考生须在复试时间内到南昌大学校医院接受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至放射科,未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笔试/临床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专业笔试/临床技能考核、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加试业务课成绩,只设合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调剂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分数/500)*50+(复试成绩/250)*50;
(四)复试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决出排序),依次录取。培养基地选择遵循一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总成绩排序参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原则,由高到低在拟录取专业及研究方向下依次选择培养基地。
(五)未参加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者,视作放弃复试,不予录取。凡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加试、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弄虚作假者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等,均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一)试题保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禁止考生录音,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和公布。考生如有泄密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复试考生如有代考、作弊等违规行为,复试小组一经发现,通过学院上报研究生院,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回避制度。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凡有直系亲属参与复试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相关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复试小组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及时上报江西医学院,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并进行解释。
申诉电话:0791-86363205,86296747
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