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各学院:
为更好落实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明确江西医学院统筹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落实学院办学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专家治学作用,全面扎实推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一、工作要求
临床医学类专业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22版)》《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2025版)》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其余医学类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已有认证标准专业须按照专业认证要求制定培养方案。
二、工作安排
(一)课程录入、培养方案填报
参照《关于开展202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录入与修订的相关通知》具体执行。
(二)培养方案审核
1.学院按照工作要求内容对培养方案进行初审,由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2.临床医学类专业在完成专业负责人初审工作后,提交至医学院进行复审,统一由医学院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三、工作分工
(一)医学院协调所有医学专业课程录入工作,临床医学专业课程录入由临床教研室所在学院具体落实。如未涉及临床教研室的课程延续上一版课程教学大纲牵头单位负责。
(二)各专业负责人牵头修订培养方案工作,临床医学专业(含留学生)培养方案由第一临床医学院完成修订及录入工作。
四、STEMPA课程设置建议
(一)自然科学课程模块:
1.物理:《医用物理》
2.化学:《有机化学(3)》《大学化学(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3.生物:《医学细胞生物学》
(二)技术模块:《人机协同(文)》《AI大模型应用实训(2)
(三)工程模块:《工程思维》
(四)数学模块:《医学统计学》《高等数学(4)》
(五)人文艺术模块:《艺术鉴赏》《医学人文学》《医患沟通》
五、临床医学类初审内容
(一)临床医学要求
1.生物与基础医学课程和临床医学课程的学时之和占总学时(含实习)的比例不低于 70%。
2.临床教学时间占全学程时间的比例大于等于 1:2。
(二)临床医学二级学科要求
1.开设的本学科专业课程总门数不超过 10 门,且课程内容为本学科人才培养内容。
2.开设的本学科专业课程学时总数不超过专业课程总学时数的 10%。
3. 毕业实习不少于 48 周,其中安排在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的实习时间不少于 32 周。
江西医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