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单位、有关老师:
根据《南昌大学表彰和奖励管理办法(暂行)》(南大字〔2014〕44号)中“南昌大学成果类奖励实施细则”(节选,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对2015度医学部各单位教职工在科研活动中取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奖励认定。为尽快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2015年以南昌大学为第一申请单位、医学部教职工为第一申请人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100(含)万元以上的其他国家级纵向课题(项目立项奖);
2、2014年以南昌大学为第1完成单位,医学部教职工或学生为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的被SCIE、EI检索刊物收录的学术论文(SCIE奖励类别为Article和Review,EI奖励不含会议论文;ISTP收录的不奖励)、2015年获得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论文论著奖);
3、2014年以南昌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医学部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部级三等奖(含)以上的科研奖励成果(成果获奖)。
二、奖励标准和要求
1、以上奖项奖励标准见附件1;
2、2014年被SCIE、EI检索刊物收录的学术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的三大检索论文(附件2)为准,SCIE 论文将按分区进行奖励。由于中信所不提供SCIE论文的分区信息,从2015年起,SCIE论文的分区信息由中科院提供,需要检索论文分区信息的教职工可登录网址(http://www.fenqubiao.com/),输入账号(ncdx)和密码(83969146)进行查询和检索(登录该网址需在学校的IP号段范围,外网检索则无法登录);
3、(1)同篇论文在不同检索刊物中同时收录的只就高算一次;(2)如果论文中注明了通讯作者,一般直接奖励给通讯作者,如果作者内部对奖励持有异议,请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报医科办;(3)项目立项奖、成果获奖原则上奖给第一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需要二次分配的,由获奖人根据实际工作量及贡献大小分配给其他参与者或完成人。
三、奖励认定程序
1、以上奖励范围中的“项目立项奖”和“成果获奖”由医科办进行统计,“论文论著奖“中的”专利奖”由学校科技处协助统计,“论文奖”由各单位组织有关老师填报并负责审核(见四);
2、医科办将奖励材料及奖励对象进行初步统计审核后反馈至有关单位,由各单位进行公示并通知相关老师校对(主要是拟奖励论文的校对);
3、各单位将校对结果报医科办,由医科办完成奖励材料的汇总审定后报学校确定。
四、论文填报审核要求
1、请各单位尽快组织老师填写《2014年被SCIE、EI检索刊物收录论文(不含EI会议论文)登记表》(附件3),并予审核盖章(建议填表人将个人表格电子版交所在单位汇总),同时个人提供被收录、发表的论文的刊物封面、正文或首页复印件、检索的SCIE论文分区结果截图等附件材料1份;
2、请各单位将汇总审核的《登记表》及电子版、附件材料于2016年6月13日前报送医科办。为规范工作流程,医科办只受理单位汇总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力 石萍 电话:86361756
医学部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附件3 2014年被SCIE、EI检索刊物收录论文(不含EI会议论文)登记表.doc